产品名:广东凉茶颗粒
通用名:广东凉茶颗粒
适应症:清热解暑、去湿生津。用于四时感冒、湿热积滞,口干尿黄,发热喉痛。
规 格:每袋10克 每包装20袋
一、广东容易湿热上火
广东省地处东亚季风区。光、热和水资源丰富。全年气候大部分时候炎热而潮湿。再者人们喜欢吃生猛海鲜、禽类、热汤浓茶以及宵夜,因此所在地区的人更容易为湿邪所侵犯,夏季喜爱吃冷冻食物,容易引发微生物滋生,多为湿热。
湿邪侵犯、或者也有四肢发酸沉重,咳逆呕恶,小便发黄短促,腹胀便溏,纳谷不馨,人容易有以下症状:感觉到困倦疲乏,或者皮肤容易发疹及疥疮,发低热感觉胸闷。治疗方法除了日常饮食注意外,主要以清热去湿为主。
亚洲®广东凉茶颗粒正式清热去湿的良药。
广东凉茶颗粒介绍
亚洲®广东凉茶颗粒清热解毒、去湿生津,是治疗湿热上火良药。
广东凉茶颗粒由10味中药组成。疏肝和胃,除肠胃之火;再以金钱草、火炭母为佐药---冰血去淤,以岗梅、淡竹叶、五指柑为君药--清心火、解热毒;配以山芝麻、布渣叶、金沙藤、金樱根、木蝴蝶为臣药---利湿通尿。辅料为蔗糖粉。广东凉茶颗粒遵循中医的辨证论治:实证以清热解毒泻火为主。分别佐以疏风、化滞、利湿、通腑等法,根据病因、病位不同。
★ 春夏防暑湿,秋冬防肺燥,适合常年服用
★ 精选药材,100%原药提取,最大限度保持药材有效成分
★ 采用三效浓缩技术,最有效保持药材原效
★ 全程采用先进物理方法,避免其他杂质的引入
二、如何预防湿热上火
上火的定义
—— 身体感到不舒服时,有些人经常用“上火” 来形容;
—— 眼睛红肿、口角糜烂,说是“上火”;
—— 尿黄、牙齿痛,也说是“上火”;
上火,究竟是怎么一回事?
中医用“火”来形容身体内的某些热性症状,上火的程度较“热气”还重。一般所说的“上火”,也就是人体阴阳失衡后出现的内热症。
中医认为“火”的病理可分虚实两大类:
• 虚火: 主要表现有心烦、口干、盗汗、睡眠不安等;
• 实火: 旺则表现为口腔溃疡、口干、尿黄、心烦易怒等;
六大“上火”症状: 咽喉肿痛、口舌生疮、牙龈肿痛、口干鼻燥、小便黄赤、大便干硬。
患病人群: 普通人群在日常生活中都会碰到“上火”,不分区域和年龄。
发病率:以夏、秋二季发病率最高。
上火的原因
导致上火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:
— 过食辛辣、油腻、温补、煎炸等高热量、易上火的食物;
— 作息紊乱、睡眠不足、长期熬夜、破坏人体的正常代谢,造成火气上升;
— 现代人生活节奏快,工作、学习紧张,情绪波动大,易造成体内上火;
— 气候干燥、或炎热天气的影响等均易引起人体上火燥热。
湿热上火的防治
湿热分湿重及热重,去湿的方法有多种,在此列举以下几种:
1、改变不良习惯
当今社会生活压力大,出门以车代步,等这些都极易导致湿邪入侵,节奏快,不吃早餐,应酬陪酒,常吃宵夜,出现四肢发酸沉重、胸闷以及恶心便溏,经常熬夜加班,饮食过咸,作息时间紊乱。从现代医学防治的角度来看。注意饮食,增加运动量等防治为主,应该以平衡心理状态、调节作息时间。
2、食疗
饮食上少吃甜食、甘甜饮料、辛辣刺激的食物少吃、少喝酒(湿热之性最大)。少吃肥甘厚味。饮食清淡祛湿。特别要戒除烟酒。多食祛湿的食物。多食祛湿的食物如绿豆、冬瓜、丝瓜、赤小豆、西瓜、绿茶、花茶等。
以下介绍一方食膳:党参黄芪粥 。
做法是:黄芪15克,大米100克,炒薏米60克,炒扁豆15克,红枣2个,党参15克。先将薏米、扁豆炒至微黄、用清水洗净黄芪、党参并放入砂锅内,加水煎汁,红枣去除核。药汁熬好后、将炒薏米、炒扁豆、红枣肉、大米一同放进药汁中煮沸,去除药渣,后用文火煮成粥。 黄芪、党参具有健脾益气的作用,可补中益气,缓解夏季带来的身体不适,薏米、扁豆能够祛湿,健脾祛湿。
3、药治
服用清热解毒、如广东凉茶颗粒,去湿生津的凉茶或中成药。
广东凉茶颗粒说明书
药品名称: | 通用名称:广东凉茶颗粒 汉语拼音:Guangdong Liangcha Keli |
成分: | 岗梅、山芝麻、五指柑、淡竹叶、木蝴蝶、布渣叶、火炭母、金沙藤、广金钱草、金樱根。辅料为蔗糖。 |
性状: | 本品含蔗糖颗粒为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苦。 |
功能主治: | 清热解暑、去湿生津。用于四时感冒、湿热积滞,口干尿黄,发热喉痛。 |
规格: | 每袋装10克(含蔗糖) |
用法用量: | 用开水冲服。一日1-2次,一次1袋。 |
不良反应: | 尚不明确。 |
禁忌: | 尚不明确。 |
注意事项: | 1、饮食宜清淡。 2、孕妇慎用。 3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。咳吐稀白痰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口不渴,鼻塞流清涕,无汗。 4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 5、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、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,或出现吐泻明显,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。 7、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药物相互作用: |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贮藏: | 密封。 |
包装: |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每包装20袋 |
有效期: | 24个月。 |
批准文号: | 国药准字Z44022865 |